关于公布2021年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验收结果的通知

各有关省辖市、省直管县(市)科技局,省直有关部门,各有关单位:

  按照《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》(豫科〔2019〕166号)的要求,省科技厅组织完成了对2018年批复建设的20个省级重点实验室,以及2016年批复建设(申请延期验收)的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的验收工作。经研究审定,同意河南省先进尼龙材料及应用重点实验室等 2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并正式开放运行(名单见附件)。

  希望通过验收的实验室以此次验收为契机,根据《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》的要求,进一步凝练研究方向,加强战略性、前沿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,集聚和培养优秀高层次科研人才和团队,完善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和“开放、流动、联合、竞争”的运行机制,切实将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成为高水平科学研究、聚集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和对外开展学术交流的科技创新基地。

  请各依托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(单位)进一步加大对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的支持力度,强化督促指导,及时协调解决实验室运行期间出现的问题,为省级重点实验室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,切实发挥省级重点实验室的源头创新和引领带动作用,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

  附件:2021年通过验收的2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名单

2021年6月1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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